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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潮汐能资源调查始于1958年,由水利部勘测设计总局主持开展,采用前苏联的经验公式(3.6-3.7)估算了我国近海500处河口和海湾的潮汐能蕴藏量。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沿岸潮汐能年理论储量为2751.6×108kWh,理论装机容量为1.1×108kW。其中,可开发装机容量为3584×104kW,年发电量为874.3×108kWh。 t7 J) L' [& Y6 _' P! u
1978年,在水利部规划设计管理局的领导下,由水电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主持,沿海9省(市、区)的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等单位参加,进行了第二次全国沿岸潮汐能资源普查。在此次普查中,潮汐能估算公式中的参数较1958年有了一定的调整,即在潮差和库容面积相同的情况下,评估结果下降为之前的80%。评估结果表明,全国沿岸单坝址装机容量500kW以上的156个海湾和33个河口的总年发电量为618.7×108kWh,而总理论装机容量为2158×104kW。 - X; \5 I+ |3 H0 G& }: t 第三次大规模潮汐能资源评估系1986年水电部科技司和国家海洋局科技司组织开展的沿海农村海洋能资源区划。在此次调查评估时,采用与第二次相同的潮汐能资源估算公式,重点对我国沿海主要海湾内部200-1000kW的小湾进行了补充调查。评估结果认为,我国近海200kW以上坝址的潮汐能装机容量为2179.6×104kW,而年发电量为624.18×108kW。虽然此次评估的坝址数达到426个,较第二次调查评估增加了184个,但由于港湾的面积偏小,因此潮汐能估算总量仅增加了约1%。' w* W3 v3 ]& R/ |/ g
第四次大规模的潮汐能资源调查评估是908专项任务“我国近海可再生能源调查与研究”中的一部分。该项目自2004年开始实施,旨在通过对我国近岸海域、潮间带、海岛及沿海地区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风能、温差能、盐差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相关要素的调查,取得全面、系统的第一手数据,经分析处理后,摸清我国近海海洋可再生能源的蕴藏量和分布,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对海洋可再生能源的需求状况及开发利用现状,为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综合评价提供技术支撑。该项目除采用了100余个潮汐站的水位数据外,还在重要区域增设了潮汐观测站位49个,估算公式与第三次普查保持一致,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对拟选坝址位置进行了现场踏勘并进行了可行性分析。研究表明,我国近海潮汐能资源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大于500 kW的坝址(韩家新, 2014)共171个,总技术装机容量为2282.91×104 kW,年发电量约626.41×108 kW·h。其中,大部分潮汐能资源主要集中在浙江和福建两省(图4.1和表4.2),其潮汐能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为2 067.34×104 kW,年发电量为568.48×108 kW·h,分别占全国可开发量的90.5%和90.73%。5 @9 J. n p; Z+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