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5 O y+ k7 v- V& `6 y. w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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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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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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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迈科”)全资子公司博迈科海洋工程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迈科”)参与HOPU Green Energy GP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厚朴投资”)发起设立的境外美元私募股权能源基础设施基金(以下简称“厚朴基金”),认购该基金份额。
" O+ H ?7 J0 g6 L1 T ●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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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累计认购最高不超过2亿美元(约合13.9950亿元人民币,按照2022年12月7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美元兑人民币的折算价6.9975计算)的有限合伙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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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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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厚朴基金未实现锚定项目投资。2021年11月,公司子公司香港博迈科收到厚朴基金返还投资款1,008,219.18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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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子公司香港博迈科收到《解散证明书》,厚朴基金已清算完毕。
) h/ {; ?. e1 b" i* K8 m2 j, ? 一、 合作投资的概述
. N" h5 x) _2 S! g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博迈科参与厚朴投资发起设立的境外美元私募股权能源基础设施基金,拟累计认购最高不超过2亿美元的有限合伙份额,待基金投资委员会审议批准具体投资项目等条件具备时进行实缴出资,每一笔实缴出资金额视项目投资情况确定。该基金投资范围限定在新建或翻新海上能源基础设施,包括浮式液化天然气船(FLNG)、液化天然气接收站(LNG Terminal)、浮式储存及再气化装置(FSRU)、天然气储气装置、天然气管线及海上风电项目等。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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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子公司本次境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境外投资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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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合作投资的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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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境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别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于2018年6月13日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4)、及2018年6月29日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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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合作投资的进展情况
, |: v* _' D- |; R 截至2021年,厚朴基金未实现锚定项目投资。2021年11月,公司子公司香港博迈科收到厚朴基金返还投资款1,008,219.18美元。
: K! g9 P- r. d0 E7 O8 ^ 近日,公司子公司香港博迈科收到《解散证明书》,厚朴基金已清算完毕。厚朴基金解散的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香港博迈科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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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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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朴基金解散后,相关各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作期间公司缴纳的相关费用已按约定返还,本次解散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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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 I) L/ x7 }" m: k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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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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